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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提升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工作效能的通知

创建时间: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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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工程招投标营商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人在项目具备招标条件后,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提交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备案实行网上办理,不再提交纸质资料。

二、招标人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最高限价成果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最高限价备案实行网上办理,不再提交纸质资料。

三、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通过交易平台提交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不再办理中标通知书备案。

四、招投标监管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平公正、规范高效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18日

 

(联系人:尚华强 电话:85579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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